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打贏藍天保衛戰,全面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進一步改善濟南市轄區大氣環境質量,濟南市人民政府2018年發布了《關于明確商品煤質量指標要求的通告》(濟政發〔2013〕9號)。根據《通告》濟南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硫分(St,d)>0.6%,灰分(Ad)>15%的商品煤(不含民用型煤)。為便于監督管理,從源頭上杜絕超標商品煤流入市場,受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,2月22日,山東鼎安職業安全科技中心順利完成了對濟南市轄區內辛莊煤礦、潘西煤礦和鄂莊煤礦年度內第二次暨春節后第一次煤質取樣工作。